2005年11月22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要让磐安安如磐石
磐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立明

  今年我县以争创全省第一批平安县为目标,着力在健全完善平安创建考核机制、责任追究机制和日常工作运行机制上进行探索,有力地推进了“平安磐安”建设。
  我们在强化对乡镇考核的同时,注重发挥县机关职能部门的作用,将平安创建相关的6大类59项任务,细化成110个小项,分解到39个职能部门,明确每项工作任务中的牵头部门、配合部门与涉事主管部门的责任。通过层层落实,在全县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考核体系。
  我们在抓好责任制落实的同时,着重在强化领导责任上下功夫,制定出台了《磐安县领导干部失职、渎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,对因创建工作不到位、措施不落实而引发重大事故、事件、案件的责任领导,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及主体。
  我们在确保平安创建工作正常运行的同时,创新了工作机制,建立了“一通报三例会”制度。“一通报”即每月通报各乡镇累计的刑事案件、重大纠纷、安全生产等8个方面的数据,让各级领导及时了解社会动态。“三例会”即以乡镇为单位召开的“村治调主任例会”、每个乡镇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的“乡镇平安创建季度例会”、县平安办和各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、联络员参加的“平安办季度工作例会”。
  此外,我们还注重完善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机制和突发性事件快速应急机制,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当地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掌握工作主动权。通过健全治安防控工作机制,建立起“专业+机动+义务”的治安防控网络。